孕期的孕检非常重要,它是怀孕路上的“火眼金睛”,定期做孕检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及时发现胎儿以及孕妈妈有没有异常情况。如果有异常的话能够及时调整并做出应对措施,让宝宝更好的发育,让孕妈妈更加安全的孕育。也就是说,一个产检检查,保障了两代人。
怀孕四个月需要做血常规、尿常规、唐氏筛查、无创DNA检查、羊水穿刺等检查。
1.血常规。检查血常规是为了观察孕妈妈有没有贫血,如果贫血要适量的通过饮食以及其他手段来进行补血。血常规还能够用来观察孕妈妈血小板、白细胞等血常规相关指标是否正常。
2.
尿常规
。用来
观察尿蛋白、尿酮体、尿白细胞等尿常规相关指标是否正常。
如果不正常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进行调整。
3.唐氏筛查。怀孕4个月时,要对胎儿的染色体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唐氏筛查,也就是需要抽取孕妇的外周血,用这个来检查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雌激素的水平,以及甲胎蛋白数值;再根据这些数值来结合孕产妇的体重、年龄、末次月经时间、B超孕周等方面来综合计算胎儿畸形概率。主要用来排畸。
4.无创DNA检查。无创DNA检测是用高通量筛选,从孕产妇的外周血中提取出胎儿DNA,分析胎宝宝的染色体情况。
5.羊水穿刺。通过羊水穿刺手段获取胎儿留在羊水中的部分细胞,然后对细胞进行提取和分析,再次对孕妈妈这次的怀孕风险性进行评估。这项检查并不是所有孕妇都需要做,如果前面的唐氏筛查结果高危,或者是有不良孕产史的孕妈妈、年龄较大的孕妈妈可以选择做这项检查。
并非怀孕四个月了才需要做孕检,严格来讲,
女性在确诊怀孕之后,
就需要
定期地去做产检。
孕检的完整时间表如下:
1.1-12周(三个月)左右做第一次孕检。第一次孕检比较全面,体重和血压是必要的,还有血常规、B超检查和验尿;此外,还需要检查身体的其他各部位,还有子宫的大小和胎儿颈部透明带筛查等。
2.13-16周第二次产检。唐氏筛查。
3.17-20周第三次产检。做一些常规的基本例行检查,但此时做B超可以比较准确地查出胎儿的性别。
4.21-24周第四次产检。这次产检需要做一下糖尿病的筛查。
5.25-28周第五次产检。主要检查项目包括乙型肝炎抗原检查、梅毒血清试验检查和德国麻疹的检查。
6.
29-32
周第六次产检。
主要是通过检查观察宝宝的生长发育情况,并观察胎像是否稳定,预防早产。
7.33-35周第七次产检。超声波(B超)检查,评估胎儿体重,看看胎儿是否有过重或者过轻的嫌疑。
8.36周第八次产检。到第八次的时候已经到了孕晚期,这个时候就可以为生产事宜做准备了。
9.37周第九次产检。检查胎儿的胎动是否正常,检查是否有其他因素影响胎动等。
10.38-42周第十次产检。这个时候胎位已经固定,可以确定胎头在哪,针对胎儿的情况考虑选用哪种生产方式,如果过了预产期还没有要生产的迹象可以考虑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