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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个极其热闹的日子
在单位就能感受到“女神”们过节的兴奋
过节了,过节了!
会不会插花不重要,
工会有木有趣味活动也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有个福利大礼包,
那就是:三八妇女节,有法定半天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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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是这样规定的: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还有好消息,仔细看下今年的日历
接着读下一款规定: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但是问题来了,亲们
这款规定没有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啊
怎么执行呢,这是个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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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在13年前就有了答案
早在2008年的时候,由共青团中央建议,
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将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确定为,
14至28周岁的青年
据当年共青团中央权益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之所以确定以28周岁为上限,是明确享受青年节放假的青年的年龄段,并不是对青年的定义。
请问各位亲们,你们有没有超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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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不少朋友问秋语
三八妇女节放半天假,这是法定假日吗?
答案是肯定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是具有约束力的行政法规,
任何单位必须予以执行。
对该项行政法规不予执行,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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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需要注意的是,
并不是三月八日这天,就一定有半天假
因为按照该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也就是说,如果妇女节、青年节与其他假日在同一天
那么,就不能再额外享受这半天假日了。
另外,对于是上午放假,还是下午放假,
没有明确规定,各单位自行掌握即可。